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3]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有关规定,现针对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限定为:英语、日语两种。所用考试大纲见附件1。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2。未在国家范围内的学科综合考试由复旦大学另行组织。
二、考试时间
2013年5月26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0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三、考试报名流程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和《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的规定,自2012年起,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部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
现就报考工作安排如下:
1、网上注册信息
2013年2月28日前,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2、现场确认
申请人按照现场确认的安排时间(请见相关通知)至复旦大学研究生院(邯郸校区8号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原件),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等。
3、网上报名
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3年3月1日至3月20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及参加考试的地点。拟申请复旦大学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申请人一律在上海考点参加考试。
4、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于2013年3月21日至3月26日通过信息平台审核报名考生的资格、报考语种或学科以及考试地点等信息,如发现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及时纠正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在全国统一考试中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5、网上缴费
2012年3月27日至4月1日,通过审核的报考者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形式缴纳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
6、下载准考证
考生通过信息平台考生自行下载准考证,具体时间可查看“信息平台”提示。
四、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附件:1.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2.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
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考试语种 | 考试大纲 | 考试大纲版本 |
英语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 第六版 |
日语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日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 第六版 |
注:本表中所有考试大纲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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